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用人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我单位厨师工作,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
(二)、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单位服务的
(三)、努力钻研业务,调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营养的质量。
(四)、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验收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蔬菜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五)、注意个人卫生,上班要穿着干净、整齐,定期进行体检。打扫好食堂的卫生,并定期消毒。
(六)、严格执行单位的工作制度,按时开餐。
(七)、虚心听取意见,服从单位安排和管理。
(八)、乙方必须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九)、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
第三条工作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及完成任务的情况,月工资1000元,个人保险300元,合计每月1300。
(二)、甲方在每月五日前支付上月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提前申请预支1个月工资。
(三)、工作业绩表现佳,受到
(四)、因乙方工作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终止于解除
(一)、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不得在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违反赔甲方违约金500
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不需要在继续聘用,合同立即终止。合同期满如甲方需要,愿意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续聘,续聘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有规定按规定办,没规定的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二)、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通讯地址:
乙方联络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聘用乙方。鉴于乙方已退休性质,不具备劳
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现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
1、本协议期限为年。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2、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34、乙方报酬:总计包括①基本工资为
元;②岗位工资______ 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上述报酬。
5、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
业秘密主要包括见附件。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其他: 。
8、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9、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有关事项及因履行本协议从甲方处取得的资料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报酬直至交接完成;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10、特别约定:
1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报酬。
2甲方不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同意甲方不需支付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补贴。
3双方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4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4其他:
1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方法院处理。
12、本合同首部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乙方负责。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聘用合同 篇7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仪式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五)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2、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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