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单位):武汉市人民医院
乙方(受聘人):
为发展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挥我院退休专家的余热,为广大患者提供较好的医疗服务。甲乙双方为了明确聘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建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协议,并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聘用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职责要求
1、乙方受聘为科专家。
2、乙方受聘期间须履行双方协议的工作职责,遵守医院《返聘退休专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参与甲方安排的会诊及疑难病案讨论。
第三条:工作报酬 :税后 ?
乙方的报酬为甲方发放的基本保障工资加挂号费收入。
1、甲方发放的基本保障工资,根据乙方每周上专家门诊或住院部查房的天数而定。
专家每周上门诊 天(其中包括每月工资 元。
2、挂号费收入按50%、检查费按10%次月兑现。
3、乙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上述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日,则每月按未完成的工作日扣除相应的工资。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享有的诊疗权以及名誉和人身安全。
2、因乙方为退休返聘人员,故不享受甲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及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返聘期间乙方伤、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规定,确保安全行医,杜绝医疗事故,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2、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生医疗纠纷,参照《武汉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承担责任----------。
3、返聘人员应接受返聘科室的工作安排及业务、考勤管理。
4、参与医院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挂号费收入挂钩--------。
第六条:聘用关系的延续和终止
1、返聘期满,医院对返聘专家按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从职业道德、门诊工作量、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续聘参考。
2、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
-------六、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终止聘用或下年度不再续聘:
1、未经医院同意,在院外从事挂牌、兼职医疗活动或损害医院利益者。
2、介绍病人到院外检查、取药、住院、手术等出现违犯医院规定的有关事宜。
3、有病人投诉,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
4、违犯医院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患者评价较差的。
5、返聘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
6、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乙方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第2款时;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时;
(3)、乙方因由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正常工作时。
3、甲方不能按聘用协议支付相应工作报酬和待遇,乙方有 权要求解除聘用协议。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人事科、医教科及乙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4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
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经纪人聘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
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
(1)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2)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乙方(签):年月日
丙方(签):年月日
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及实施奖惩。
二、工资规定:试用期月工资医生、护士、技师均为-元,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与技师为-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
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用(试用)人员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附三: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同志作担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
担保人签字:
用人部门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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