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篇2
根据《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单位科研、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双方一致同意在合同期内,严格执行“规定”的各项有关条款。
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
三、乙方自愿人事甲方安排的 工作,并同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完成各项科研、生产、工作任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成科研、生产、工作的必要的科研、生产、工作条件。
五、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安全制度教育,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培训。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甲方严格按照“规定”第四条执行。
七、合同期间,乙方出现“规定”第十条有关款项时,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出现“规定”第十二条有关款项时,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甲、乙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手续。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方各自保存。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续定,续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益章)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3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地 点:.
合同编号
二零一五年十月
甲 方:乡镇人民政府
乙 方: (公司、农场或合作社)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落实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责任,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根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
《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实施方案》,遵照公平
公正、双方自愿原则,甲乙双方确定实施由非农作物替代农作
物的地下水治理林业项目工程,并定立以下合同。
一、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地点及规模 见下表:
二、国家补助政策
国家补助资金为每亩4500元,分五次下达:第一年每亩1500元、第二至第五年每年每亩750元。 三、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乡镇项目区域的全部土地流转到造林实体。 2、负责将建设任务准确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项目实施主体,确保耕地符合项目要求。配合市林业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耕地确
认、测量等工作,确保登记项目实施主体姓名、地块位置及面积准确无误。
3、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4、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做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5、配合市有关部门,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向乙方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暂缓或停发补助资金,并督促乙方整改。
6、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负责关停项目区内的机井 7、负责及时解决和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相关政策要求。建设用地全部流转,流转合同交甲方存档;项目造林全部为混交
生态林,次要树种不低于20%,密度40-110株。
2、严格按实施方案施工,按项目技术要求造林。造林使用一级苗木,树种选择抗旱、节水、乡土树种,确保成活率在 90 %以上,造林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林间严禁兼作高耗水、高杆作物以及可能影响林木生长的其他作物,并做好幼林的抚育和管护工作,保证项目周期内保存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保存率必须在 85 %以上),适时进行施肥、除草、浇水、修枝,加强抚育管理,并进行补植补造,杜绝乱砍滥伐和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经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领取补助资金;检查验收不合格,暂缓领取补助资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合格后再领取补助资金。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市林业部门有权对不合格地块进行调整,乙方退换已经领取的国家补助资金。 四、其它
1、按照项目要求,省、市、县林业、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在12月底前对项目造林面积和栽植情况验收;第二年6月底前,第二次验收项目造林合格后兑现政策补贴。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3、合同中未尽事宜,以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政策为基础,双方另行商议。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委会、衡水市林业局、冀州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乡镇 政府(公章) 乡镇长签字:
公司或合作社(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食堂炊事员,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学生食堂担任食堂炊事员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20xx 年 9月 1日至20xx 年8 月 31日。
二、乙方享受待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于每月30日前支付乙方当月位炊事员工资、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整)。寒暑假不发工资。
三、工作职责
1、食堂员工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严把食品质量关,加工关,确保安全生产。
3、食堂组长指挥好自己的员工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校的接待任务。
4、食堂炊事员必须进行一次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5、按上级提供的食谱要求正常开展好营养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按质,足额发放给学生,不得耽误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6、食堂炊事员应加强团结合作,协商好每天的饭菜数量,做到够吃略有剩余。
7、认真钻研业务,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在色、香、味上多下功夫,搭配好营养。
8、搞好食堂卫生工作,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灶台、地板、墙壁、案板、饭台、橱柜、餐桌卫生,餐厅地面要经常冲洗。餐具、容器及时清洗和消毒。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岗位。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油、用水、用燃料。
11、在接收过程中严格把好食品关,对于、变质、变味、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有权拒收。
12、食堂必须保障好正常的生活秩序。不得在本学年内出现2次10人以上的学生没饭吃,或者食堂太多的饭菜浪费。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安排,正确处理上下级和同事之间的关系。
2、乙方应认真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甲方应如期支付乙方工资。
4、由于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人为因素使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如因特殊原因,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食堂人员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在前一月内提出辞呈申请,如突然自行终止合同,学校不予结算工资。如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书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时上岗。
7、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旷工时间超过两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5).伪造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8、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9、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1、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五、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20xx年9 月1 日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hetong/27629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