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2.1符合国家标准、通用标准、行业标准、符合甲方技术要求且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以其中最高的标准为准。
2.2本合同标的的样式、款式、质量及其他要求必须符合乙方发给我方的样本书上的产品标准,同时本合同锅炉的前后拱必须为浇灌式。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安装分汽管,安装标准须满足甲方机器使用要求。
2.3
2.4
2.5
2.6锅炉主材材质:
3.产品相关参数
3.1原产地:
3.2 制造商:
3.3产品质量:
3.4适用燃料:
3.5产品电压:
4.产品功能、规格、主要配件原产地等
4.1产品功能:详见附件
4.2产品规格:详见附件
4.3产品成套供应清单:详见附件
4.4锅炉主机:详见附件
4.5锅炉辅机及其他配件:详见附件
4.6其他备件、技术资料及工具:详见附件
4.7产品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标准
4.8装机准备清单:详见附件
4.9易损件清单及其他:详见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产品型号
2.1全自动燃气蒸汽锅炉
2.2全自动燃煤蒸汽锅炉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套
成套产品范围包括:锅炉主机;辅机;安全附件;监控仪表;其他等设备。详见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方要求决定。产品的包装物,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乙方送货
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付期限:乙方在收到定金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交付义务。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交付义务,自应交付之日,每延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可同时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5.发货:在乙方工厂内装货由乙方负责。
6.卸货:本合同设备在甲方工厂卸货、搬运、吊装由乙方负责。
7.运输费:产品售价包含运费,由乙方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8.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9.运输
9.1设备在乙方工厂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在发货前需要对产品进行初验收。
9.2乙方在发货前, 用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发货资料, 如: 预计出货日期、所需的卡车数量、购买保险所需的资料等等。
9.3乙方在发货当天,用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下信息:
9.3.1产品已出货;
9.3.2预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金额的20%,即 万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电汇)作为本合同的定金。
2.乙方将本合同标的货物运送到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该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给甲方。乙方完成交付义务后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金额的50%,即_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电汇)
3.乙方完成交付义务后,本合同设备交由甲方正式使用,经甲方正式开机并使用一个月后,确保该设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及甲方的使用要求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金额的20%,即_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电汇)
4.本合同设备质保期均为2年,质保期自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将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签字或盖章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乙方完成交付义务一年且甲方无任何质量异议后,甲方将剩余货款(货款总金额的10%)付清,即 万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电汇)。质保期间,所有配件因质量原因损坏,乙方将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
4.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的单据
4.1设备购销发票,全部产品的合格证及其他单据。
4.2乙方签发的送货单一份;
4.3乙方签发的装车清单一套;
4.4乙方开具与合同金额相符的17%增值税发票一份。
4.5除乙方另行书面通知,如甲方电汇支付货款,支付乙方如下银行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号:
税 号:
第七条 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
1.乙方派遣技师到甲方工厂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其中安装、调试时间不超过10天,培训时间为甲方工作人员可正常操作设备时止。
2.设备在甲方工厂安装、调试、培训期间,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3.设备运抵甲方工厂,由甲乙双方清点设备及配件数量并形成书面清单。
4.甲方提供:
4.1安装机器所需的叉车和吊车,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4.2设备运抵甲方工厂,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验收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双方签订书面验收报告后,视为乙方完成交付义务。乙方完成交付义务之前,产品毁损、灭失、被盗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4.3安装调试期间,乙方人员在甲方当地的住宿、伙食费用、交通费用由乙方自己安排并负责。
第八条 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机器保质服务,锅炉主机保修期为贰年,辅机保修期为贰年,仪表阀门保修期为贰年.质保期(2年)内,所有配件损坏后由乙方自行免费更换,材料配件属免费更换范围。本合同设备质保期自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将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签字或盖章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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