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自查报告3
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和关爱中专学生健康成长的爱心工程。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帮困助学金专款专用及学校帮困经费的落实,我校领导非常重视,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操作专款专用,并不断完善我校帮困资助的操作细则和工作机制,确保将好事办好,让真正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的阳光政策。
一、学生资助工作基本情况
1、学校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部、教务科、财务科、招生就业办公室,
信息中心
等部门的科长组成。建立健全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从资料的收集、分类、审核、整理、汇总、归档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责任落实到人。
学生工作部负责免费学生(农、海、低)申请表发放、审核和帮困档案的整理、归档;
教务科负责专业奖励申请表发放、审核;
财务科负责学生经费的按时发放;
招就办负责新生专业奖励的申报和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统计;
信息中心负责软件的开发和维护。
二、学生资助工作主要经验与政策成效
1、审核和发放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层层把关,层层筛选,申请表递交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年级组长学生工作部资助工作小组资助领导小组逐级上报。
学生工作部负责核对申报材料,农业户口和海岛学生每学期审核一次原件,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供户口复印件(户口首页、父母页、父母的更改页和本人页)。
享受城镇低保学生须持街道证明后再到上海市民政网上进行查询。
教务科负责奖励专业资料审核结合我校制定的帮困助学与专业奖励实施办法进行操作,通过公布专业奖励的名额及条件,由学生提出申请,教务科审核公示,最终按“就高原则”统筹。
学校遵照市教委的要求,学生资助金额全部进银行卡,并按照要求给201x年秋入学的新生办理中职卡。
普惠金的发放每年分十次进学生银行卡,每月5日学生工作部通过信息中心学生资助管理软件制作普惠金发放清单,由班主任给学生签收,每月10日,学生工作部将普惠金签收单交至财务科,每月十五日普惠金进学生银行卡。享受普惠金的学生每月自己签名凭证入财务账。
2、学生资助工作的归档:
学生的`每份申请表都有附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或低保证明),申请表上由班主任签名,学校审核意见,一个班级一个文件袋,文件袋上有班级学生姓名,班主任表明:农、海、低各多少人,班级总计多少人享受国家免费政策,按年级分类,再按年份分类。
每年五类汇总表放在一起:农海低(汇总和明细)、专业奖励(汇总和明细)、普惠金汇总表、上海市奖学金(汇总和明细)、低收入家庭(汇总和明细)。
三、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享受城镇低保的学生不一定困难;父母双农的学生也不一定困难。
(二)、学生资助工作的困难:
1、学生持有“低保证明”但上海市民政网上查不到;往返很多次始终找不到原因;对在上海民政网上未查不到享受的低保学生,我们要求全额缴费,但有的家长意见很大。
2、农业户口的把握难度很大:
①户籍性质不明了,首页农业家庭户,之后呈现家庭户。
②首页家庭户,个人页是农业家庭户。
③一本户口本,编号不统一,检查时很难把握。
④浙江20xx年、江苏20xx年户改前的户口本均是农业户口,这些学生拿着老的户口本,可以享受,但之后换了户口本就不符合要求,有些学生手持两本户口本。
⑤离异家庭学生判定是否享受,以生母还是继母?
⑥派出所出具证明写“20xx年或20xx年户改前是农业户口”,这样的证明不能证明该户现在是否是农业家庭户。说:“这样的证明可以。”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证明一直可以用,且出具证明部门可以不负任何责任。
⑦有些地方户籍制度管理松懈,出具证明比较容易。
3、学校审核时,有的家庭不符合“农海低”的要求,但之后,有的家庭通过努力,符合了标准。持续很长时间,为了和谐校园,不敢拒绝,但此项工作没完没了。
4、资助资金及时到位,且明细清晰。
学生资助工作学校是第一道为国家资金把关的重要窗口,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资助,确保在审核过程中不出差错,做到专款专用,标准统一,及时把国家关怀及时送达到每个学生。
学生资助自查报告4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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