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报告4
为进一步更好贯彻落实上级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观念,防患于未然,将可能发生的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我校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首先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政教处、后勤处、保卫科和学年主任为副组长,由各位班主任为委员的领导小组,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对广大师生负责的精神,把做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其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指标,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网络,做到各项制度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警钟长呜
从整体上学校利用广播、校报对学生进行冬季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讲座,从局部上利用班级墙报进行冬季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从个体上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观念,把“安全第一”深深刻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让不安全事故不发生,出现不安全事故能及时应对。
第一,学校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宣传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影像资料和安全工作手册里的内容,让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安全常识走进课堂,从根本上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教育和“三防”教育,做好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性或突发性事件的安全教育。
第二,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在学生上学、放学的关键路段值班。特别是东校门封堵西门外路口人多、车多、路窄又不平,对学生安全构成隐患,学校要求各班放学前由班主任特别叮嘱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个人安全。
第三,学校以在10月末组织了一次安全疏散大演练,培养学生上下楼时有秩序,避免因拥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勤指派专项负责人时常对各项体育器械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大型或存在危险隐患的体育器械不得在没有安全保障和教师保护的情况下,向学生开放,监督学生课外校外安全活动,针对季节在课外、校外时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加强防范,加强教师课间课后的值勤制度,一定要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四,学校认真开展珍惜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本学期延长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随时接受学生心理咨询,为学生释难解疑,努力减少各类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唯物论和无神论宣传,严禁学生出入宗教场所进行活动,深刻剖析“”等邪教组织的危害,严防学生受到“”等邪教思想的侵蚀,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远离教育,对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避免不测事件的发生。
第五,学校严格组织师生集会、郊游、娱乐等活动的开展,必须报校长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 无疏漏,严禁组织学生到具有危险性的场所(施工地、煤矿等)进行参观,切实消除学生在大型活动中有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六,学校建立正常的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
三、完善设施,改造环境
为消除隐患,老化的线路重新进行了更换,消防器材及时进行了增补,一楼防盗窗各班由专人早开晚琐,楼内应急灯进行了试验,每个楼梯口“安全出口”指示牌重新进行了粘帖。食堂本学期重新进行改造,每日彻底消毒,工作人员都持有卫生健康证,商店严把进货渠道,不进无卫生许可的食品,不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对校门口的无证小商贩配合工商进行了清理,对扰乱校内安全的激进分子由保卫科配合“110”进行治理,门卫加强出入人员的登记,特别学生在中途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假条才能放行,机动车辆不能随意进入校园,保障了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电教室用电量大,并且线路多,后勤人员与电教教师经常检查,保障无漏电现象,不超负荷运转。实验室有可燃、易爆等化学药品,实验人员做到按章操作,妥善保管。对厕所卫生定期消杀。食堂卫生多次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食堂饭菜做到认真清洗与消毒,严格按照加工流程,不得违规操作,严格保障无中毒事件发生。
以上是我校在自检与自查过程中所做的具体工作,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发现漏洞及时弥补,让不安全隐患没有立足之地。
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报告5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20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xx】 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20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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