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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子致辽宁日报编辑部的一封公开信(2)

公开信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一、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学生可能认为“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但不能代表绝大多数,因为没有统计数据表明,三分之二的人认为老师这样讲是不对的,所以这一看法,不能被称为舆论。即便是学生们真的都这样想,我在上文中说了,没有确切姓名的采访来源啊,记者的观察采访,只代表了记者的想法。总的来说,这篇新闻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好在,这篇新闻看起来不是那么真实,所以不会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

 二、违反了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学生、老师,是很明显的争论双方。我们当下的新闻媒体很明显的存在这个问题,既然采访了学生,那么为什么不采访老师呢?马克思在19世纪就提出“一般的公正”是报刊的一种形式上的姿态。这是关于新闻媒体的客观性原则最早的论述。时至今日,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依然连这一形式上的姿态都没有办法做到。为什么只让有网名的学生发言,而不让事件的当事人,也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的老师发言呢?作为自媒体,我不负责任的推测一下,很有可能发表那些社科学类的老师想法,《辽宁日报》的论点就不攻自破了啊。

  真实性,是新闻的灵魂;客观性,是新闻的基本要求。可以说,《辽宁日报》的这一《公开信》违背了灵魂也违背了基本要求。如果把文章比喻成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又违背了道德,又犯了法。

 三、作为省级党报,偏离了党关于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本文通篇没有什么“瞧瞧人家国外”,在本文的最后阶段,我将依然采用国内的话语体系,论证辽报的《老师。。。公开信》一文是落后的思想的表现。

  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宣传工作者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长期以来,中国的新闻工作者的思想禁锢在“以宣传为本位”的新闻观念中。这一思想,是在1942年,陆定一发表在《解放日报》中的《我们关于新闻学的基本观念》这篇文章中提出的。针对的是此前《解放日报》总编博古“以新闻为本位”的观念。

  “以宣传为本位”其正确之处,是发生在抗日战争这个大的背景中的。习近平在819讲话中指出,今天宣传思想工作的社会条件大不一样了,过去有效的,现在未必有效;过去不合时宜,现在势在必行,过去不可逾越,现在则需突破。重点,要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这段话不是随便说的,针对着积习已久的落后思维模式。

  2012年以来,我们日益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这里不把改革的理论展开讲,单说社会科学类的老师,他们站在学界和业界的前沿,深刻了解这个社会的问题,对于改革,都有各自想法,可能这些想法都不相同,但是只有这些想法真正表达出来,面向广大学生表达出来,这些学生将来都是要肩负起改革和发展中国的任务的人。《辽宁日报》想要关闭学生接受改革思想的阀门吗?作为自媒体,还真是认为贵刊居心叵测啊,是不是想要破坏中国的改革发展道路啊?

  会有人看到现在已经坐不住了,认为《辽宁日报》本着一个探讨的态度提出一个问题,或者说只是抛砖引玉,是不是我们应该可以找到一个高校老师应该合理的阐述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对于中国现状问题的批评应该保持一个“度”啊?

  是应该保持一个“度”。以下仅表达我个人观点。

  是应该保持一个“度”,但这个度,不应该是《辽宁日报》把握的,也不应该是政府机构把握的,也不应该是高校管理部门把握的,甚至,不应该是信息的传播者——老师,来把握的。而是应该由信息的接受者——学生,自己来思考,自己来把握。

  高校的学生,经历了高考,年龄上也已经成年,我们不应该认为这时候的学生,还是一个三观正在形成的人,而是具备了一定的思考能力,具备了信息的选择能力,对于接受的思想和观念,知识和技术,有能动性。

  而对于信息的传播者来说,也就是,老师、管老师的人、管老师的人的部门、什么事情都要插一脚的新闻媒体等等,言论自由的阀门,只有两种形式——打开的和关闭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可能存在半开半闭的,或者四分之三开,四分之一闭的,因为人,不是机器,信息流,也不是水流。省级党报,想要伸出手去,拧一拧这个阀门——且不论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一媒体试图操纵教育的行为,就是“以宣传为本位”的陈旧的新闻观念在作祟。

  1989年,邓小平总书记在深圳发表南巡讲话,他是这样强调他对于解放思想的决心的“不换思想,就换人。”

  当然,也许仅仅是因为这篇文章写的不好,给了作为读者的我一个“贵刊存在思想陈旧的问题”这一错觉,在这里也向扎实做下新闻采访工作的记者道歉,毕竟我只看了第一期的《公开信》。期望贵刊:1.遵循真实客观的原则;2.使用严肃认真的话语进行社论,不要再模仿学生的口吻;3.不肯换思想的人,可以换一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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