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券商这里的反应超出了我们之前最坏的设想。我们原以为,券商应该乐意帮助自己的客户追回损失,这本身就是服务。而且,我们既不需要投资者先花钱,也不向券商要他们客户的联系方式,应该没太多可避讳的。但是,情况超乎想象。
我们首先是与营业部沟通,打了约五十家营业部的电话。营业部有的表示 “我们不需要这么做”,有的听到是“大众维权易”的名字就将电话挂断,也有说了解情况后回复,但最终都没有回复。还有营业部表示“这个事情需要总公司发文,我们不能随意去做”。甚至,有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此事并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在到营业部要求打印材料时,被营业部人员 (首创证券上海斜土路营业部)劝阻,说从没听说能索赔,让投资者小心被骗了。
联系营业部无果,我们又直接联系各家券商总部。我们给所有的券商发送了邮件,希望公司可以帮助自己的客户挽回损失。可一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一家券商公司回复我们的邮件,之后我们又致电了8家证券公司的总部,结果碰到的是一个又一个钉子。(与各家券商总部的交流记录附在文后)
我们很困惑,在券商那里又得不到解释。于是写信向贵协会请求咨询。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向券商提出的要求,本身存在可能违规违法的地方,又或者,与贵协会对会员单位的规范要求抵触。另外,如果我们的要求合法合规,是否有可能从协会处寻找一些可能的帮助。
宝硕股份一案的诉讼时效在2016年8月2日即将到期,目前已经只剩下2个多月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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