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证员队伍建设应处理好几个关系
1.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处理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关系,笔者认为要双管齐下,将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首先要真正从改革开放的大局、从发展的需要、从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公证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其次,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把提高广大公证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作为一项宏大的工程来抓,形成一套科学的、固定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再次,要严格管理。当前,突出的问题是不敢和不愿严格管理。不出问题则沾沾自喜,出了问题束手无策。对此,一方面要开展弘扬先进、学习先进的活动,另一方面要通过公证质量检查,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管理,对办理错证、假证的公证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2.数量与素质的关系。公证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是当前公证队伍建设的一大难题。如何解决人才短缺这一矛盾,笔者认为必须加速公证体制改革的步伐。在壮大公证员队伍的同时,要着重抓好公证人员素质的提高。确立公证人员是专业人员的观念,改变不按规定标准进入的做法,真正把那些热爱公证事业、德才兼备的人才,尤其是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专业人员充实进公证队伍。特别要注重公证处主任的选拔和培养。近年来,许多地方将选拔公证处主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他们有较强的工作热情,有朝气,接受新生事物快,有开拓进取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促进了公证事业的发展。
3.完善制度与狠抓落实的关系。加强队伍建设,也需要规章制度。这几年司法行政部门出台了一些加强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使公证队伍建设朝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了一大步。如司法部第6号令《公证人员清廉服务的若干规定》对公证员必须忠实地履行职务作了强调,《公证法》的出台更是对公证员的奖惩有了明确规定,使规范公证人员行为做到了有法可依。有了规章制度,关键是抓好落实工作,凡是制度规定了的就必须严格执行。
4.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的关系。正确使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是调动公证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但如果运用不当,会削弱队伍建设。目前,一些公证处实行效益工资,在确定奖励幅度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应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时要增强全局意识,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防止分配向个人倾斜,防止盲目攀比,将收入分光吃光。在完善内部激励机制方面,要做到分工明确,个人工作实绩与收入挂钩,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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