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创建会计行为合理化的标准制度
什么是会计信息的基本属性?这是研究会计行为涉及的基本问题。如果信息发自客观事物对自身的一种自然表达,这种表达对客观事物来说就是一种真实的表现,如天气状况信息的自然表达,物质运动状况信息的自然表达,均是客观事物的真实表现。会计信息则不完全是会计客体的真实表达,以企业的收益和资产为例,它们是企业经济活动赖以生存的客体,也是会计
行为所要反映的会计客体,但是,收益的确定和资产的计量则需要通过会计人的脑力劳动来表达,这就在会计客体和会计信息之间设置了一道人的行为过程。人的行为在会计信息能否完成对会计客体的真实表达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能力差异,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在不同的环境中,对会计客体状况的信息表达是有差异的。所以,便产生了会计信息对会计
客体进行价值表达和服务的真实性的争论,这种争论给我们提供了一种认识会计工作性质的机会。作为会计主体,至少应该以真实的行为去完成对会计客体的表达和服务。事实上,虽然在企业中存在的各种物流都是真真切切的实体,但它的价值面却必须通过人的脑力劳动才能具体表现出来。会计客体的价值面应该是真实存在的,对价值面的描述在目前又只能通过会计信息来表达,并通过会计信息的途径向会计的服务客体进行传达,这使得人们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面貌的认识完全受到人的行为的控制,在未能揭话出会计信息失真之前,人们只能将己获得的会计信息作为经济面貌的价值来认识,而一但会计信息的失真被暴露出来,人们就将失去对企业经济活动价值面取得认识的机会,从而造成决策损失。
如何才能便会计信息免受会计行为的有意扭曲,这就要求产生和提供会计信息的渠道必须严格遵循一定的行为规则,即会计规则。我们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绝对真实性,但如果会计信息是由不遵循会计规则的行为来产生和提供,那必定会严重失真。这至少是判断会计信息虚假与否的一个基本标准,也是向失真的会计信息提出判罚意见的基本依据。在此,我们已把虚假的会计信息同会计信息的失真作为两种不同的对象来进行讨论了。
事实上,有可能确实存在由于会计信息必须经过人脑的劳动而产生,以至因表达能力的缺陷而失真这种事实,如果会计行为是规范的,即便信息失真,也只能在会计规则上我原因,是会计规则的不完善容留了低能力的存在,在判断会计信息失真的性质时,必须分清是因会计规则的不完善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误还是因人的行为不规范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在既定的会计规则下,科学的识别方法便在于对会计行为合理化标准的研究与设立。实现会计行为合理化,是配合实施会计规则、会计管理的科学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便会计信息免受不正当行为歪曲,提高会计信息真实度的基本保证。
建立会计行为合理化的标准制度,首先需要从会计行为的思想现代化、会计行为方法现代化和会计行为内涵的现代化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找到会计行为科学的理论出发点,并以理论的研究为背景,提出会计行为的合法化、组织化方案,最后具体落实到对会计行为目标的确定和界定。会计行为合理化标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会计行为必须是以会计客体为基础,既能满足会计信息服务对象的需求,又能确保会计主体自身合法权益的双向标准行为,必须是能满足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与评价各项会计职能的综合标准行为;必须是为提高经济效益而服务的经济标准行为;必须是能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家经济制度、严格贯彻国家经济政策,讲究会计规范的法律标准行为;必须是以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为己任,严格把握会计信息质量的有用性标准行为。
我们应该在新《会计法》的引导下尽快建立科学化、合理化、现代化的会计行为管理标准,创造一个完善的行为空间,用合理的会计行为标准管理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管理者在会计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就能识别和暴露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尽量减少因会计工作的失误和违法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纯洁会计行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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