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的问题
(一)市内煤矿地源辽阔,地质结构复杂,一些特殊煤层还必须使用坑木支护,要完全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待时日;
(二)受利益驱动,图方便等原因,极少数煤矿使用灌木林做腰帮接顶材料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一些小型煤矿,由于资金积累较少,难以拿出资金进行井下技术改造,坑木使用量依然很大;
(四)老煤矿扩容、新煤矿兴起,自然急需大量坑木。随着煤炭生产的高速增长,用于煤炭生产的坑木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五、建议
(一)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正确引导煤矿业主,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式、新材料对巷道和工作面进行支护,并逐步对使用坑木巷道进行改造,提高井下安全系数;
(二)加强煤矿业主的安全管理培训,增强矿业主的安全意识。加大井下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快井下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减少坑木供需紧张的矛盾;
(三)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和研究急倾斜煤层、厚煤层及不能采用壁式开采的煤层的合理开采方式。认真学习积极推广先进的开采方式,加快支护材料改革进程,最低限度地减少坑木的使用量,以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四)争取国家和省煤炭局技改资金扶持,多渠道筹措建立煤矿技改基金,加快对有条件无能力技改的煤矿进行技术改造;
(五)相关部门要加强煤矿坑木管理力度,对没有木材经营许可证的坑木将一律查收。对于没有证件的木材,应作盗伐林木给予查处;
(六)煤炭行政与林业行政部门建立综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七)加快坑木林的规划与建设步伐,以缓解煤炭生产对坑木消耗的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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