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员工离职申请流程
一、 员工辞退程序
1、辞退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填写《公司内部离职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部门辞退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员工的工作情况和被辞退的原因,如情况属实,做出签报上报秘书长审批。
3、秘书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内部离职审批单》送达本人,并通知本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工作移交手续,由本人签字确认。(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本人,如有损公司声誉与利益及触犯国家法律的员工,无提前十天向其发放通知)。
4、部门内部工作交接。
5、人力资源部在被辞退员工离职交接执行日,向被辞退员工发放《离职交接表》,依据表单内容协助被辞退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回收《公司内部离职审批单》与《离职交接表》,存档记录。
7、凡触犯国家法律的员工,公司将即刻解除与该员工一切劳动关系,公司不予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 员工辞职程序
1、员工辞职,一般员工需提前二十日,会员部员工及主管级以上员工需提前三十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书》,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2、员工提交《辞职申请书》后,由职能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辞职面谈。
3、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辞职的员工进行调查询问,依实际情况做出签报上报秘书长审批。
4、部门内部工作交接,会员部员工在工作交接时,需将会员资料等交与接替人,并电话预约时间,同交替人一并上访会员,以便日后的会员工作顺利进行。
5、在离职交接日,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出具《离职交接表》,依据表单内容协助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回收《公司内部离职审批单》与《离
职交接表》,存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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