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承美德,厚养薄葬。提倡长辈在世时子女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时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做到丧事从俭、文明办事,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三、禁用明火,安全祭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森林区,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在公墓、烈士陵园等场所祭扫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祭祀。
四、错峰祭扫,确保有序。清明节是上坟扫墓的高峰期,人员和车辆尤为集中,最好避开高峰,错开时段,防止车辆拥堵,严防交通事故,同时提倡骑车、步行或乘坐公交出行祭扫,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五、树好形象,倡新风尚。要移风易俗,文明祭奠,不在街道、公园、广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祭奠。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作出贡献。
2015年3月24日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全市干部群众:
“清明寒食好,春来百花开”。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我们特倡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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